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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下调“18侨城02”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 根据《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(第一期)募集说明书》 (以下简称“募集说明书”)中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,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发行人”或“公司”)有权决定在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(第一期)(品种二)(以下简称“本期债券”、“本期债券品种二”)存续期的第 5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。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,发行人将于第及调整幅度的公告。 为保证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 一、本期债券条款解释的说明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(第一 (品种二)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完成发行(以下简称“18 侨城 02”)。根据《深期)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(第一期)募集说明书》约定,18 侨城 02 设有“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”,具体条款如下: “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: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。若公司未行使利率调整权,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。 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 5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,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。若公司未行使利率调整权,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。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: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,品种一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,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,公司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,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3 年利率加公司调整的基点,在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;品种二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5 年固定不变,在存续期的第 5 年末,公司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,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5 年利率加公司调整的基点,在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。” 公司认为募集说明书中“公司调整的基点”可以为正向调整或负向调整,即发行人可选择上调或下调票面利率。 二、本期债券票面利率拟调整意向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5 年(2018 年 1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 月 18 日)的票面利率为 5.70%,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,根据当前市场环境,发行人拟下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,下调后的票面利率在本期债券后 2 年(2023 年 1 月 公司认为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情况符合募集说明书中对于“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”的约定。 投资人如有异议,可联系发行人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沟通反馈。 三、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住所: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集团办公大楼 联系地址: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集团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:张振高 联系人:卓素娟 联系电话:0755-26600248 传真:0755-26600936住所: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(二期)北座联系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联系人:朱军、张大明联系电话:010-60837839特此公告。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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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下调18侨城02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公告